普通話水平測試簡介

本測試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倡導及主持,目前已推廣至全國各省市。許多行業從業員必須通過此項考試,以取得其專業資格,例如:國內師範大學 /學院畢業生必須取得此試的滿意成績,始能從事教學工作。

 

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該模式:

  • 讀單音節詞(100個音節,不含輕聲、兒化音節),限時 3.5分鐘,共 10分。

  • 讀多音節詞(100個音節),限時 2.5分鐘,共 20分。

  • 選擇判斷(詞語判斷、量詞名詞搭配、語序或表達形式判斷 ),限時 3分鐘,共 10分。

  • 朗讀短文(1篇,400個音節 ),限時 4分鐘,共30分。

  • 命題說話,限時 3分鐘,共 30分。

註︰新測試範圍和評分標準等,詳情見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 (2004)︰《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》,北京,商務印書館。

 

證書頒發

  • 若考生成績合格 (成績在三級乙等或以上 ),可獲本中心頒發印有等級的證書。該證書與國家語委頒發之證書具同等資歷。

  • 此外,考生均可自費申請領取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印制、全國通用的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》。該證書的費用為港幣 $200。本屆測試成績公佈後,才接受辦理申請語委證書的事宜。

  • 如考生丟失測試中心證書,不予補發,只予證明信,補發證明信收取費用港幣 100元。

  • 測試中心保留考生證書一年,一年後,只補發證明信。補發證明信需收取港幣 1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