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名程序 提名表格

傑出教育家獎現正接受提名,請於九月十二日(星期五)前將填妥的提名表格寄回香港教育學院,並於信封面註明為「密件」。

 

香港 新界 大埔露屏路十號
香港教育學院 行政大樓地下12室
傑出教育家獎2003工作委員會主席
電話:2948 6045/ 2948 6052 傳真:2948 8466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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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June 2003
14 July 2003
Head, Centre for Integrating Technology in Education
Centre for Integrating Technology in Education
citie@ied.edu.hk

 

 

 

 

 


提名程序

1. 所有候選人均須經提名,每名候選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提名。
2.

任何慣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均可提名。

3. 獲提名者不拘是否香港居民(請參考遴選準則第4項)
4. 以教院校長為主席的工作委員會將按既定的評選準則,初步評核所有獲提名者,再向遴選委員會提交入選名單。
5. 所有提名均嚴加保密,遴選委員會及工作委員會均不會接觸任何獲提名的人士。若需就與提名有關的資料求證或澄清,一概只會透過提名人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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