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太科學教育論壇, 第五期, 第三冊, 文章六(二零零四年十二月)
楊姝文、劉靜玲
中國大陸高校環境法教育現狀及途徑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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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合理開設環境課程

目前雖然在一些學校的環境專業已經開始設置環境法這門課,但多為選修課,這樣在學生心中就認為這是可有可無的,並未引起重視。應該將環境法課程作為環境專業的必修課,相應的法律法規應該整合到不同的課程與教育形式中,例如,在環境監測課程中,可以引入一些污染防治與控制法律,如《大氣污染防治與控制法》;環境管理課程中也可以加入相應的法律法規。除此以外,應該介紹國內外環境法律體系建設現狀,尤其是應該著重介紹中國大陸的立法與法律框架。同時,利用案例進行深入分析[21],如《水污染防治與控制法》頒佈實施以來,改濃度控制為總量控制,這需要向學生解釋修訂以後的法律效應,便於學生知道相應的規定與實際應用,從而真正感受到環境法的法律約束性。

在其他專業中目前一般只在法律專業開設該課程,但由於法律專業的學生並不清楚環境的相關知識,所以所學的僅是一些法律條文。針對這些弊端,應該在全校開設選修課。事實上,如果條件允許,其他專業的學生應該選修這門課。
 


Copyright (C) 2004 HKIEd APFSLT.Volume 5, Issue 3, Article 6 (Dec., 2004)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