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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絡暫時只接受學校機構成員申請。
成員權利
登記為學校機構成員後,學校的領導人員可享有下述權利:
- 學校獲頒「機構成員証書」;
- 參與網絡內互助小組及特別專題小組的討論及活動;
- 可獲中心及網絡內各互助小組提供學校管理諮詢支援服務;
- 參加中心/網絡主辦各種有關學校發展的活動,包括課程、工作坊、研討會、公開講座、學術會議及培訓計劃等;及
- 購買中心/網絡編製的培訓教材/教育套件時,可獲特別折扣優惠。
成員義務
網絡成員必須以共享及互助形式,致力推廣及支持香港學校領導發展網絡,以及亞太教育領導及學校質素中心的活動,顯示其對教育領導及學校質素的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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